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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政,购房最高补贴500万重金引才

发布时间: 2018-11-07 |  来源:柳州市恒安人力资源市场 |  浏览数:2246 |  字体:T T T

吸引人才提供七大福利诚意满满

据悉,此次我市新实施的人才新政,既有高端引领,对基础性人才的政策力度更是前所未有。为了加大引进力度,集聚优秀人才,共提供了这含金量满满的七大福利。
    福利一:高端人才(团队)最高资助项目资金一亿元
    对来柳州工作A类人才(团队),简化程序,一事一议,最高可资助人才(团队)项目资金1亿元,3年内给予人才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万元、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每人每月1.5万元。对引进培育的B类人才(团队),最高可资助人才(团队)项目资金3000万元,3年内给予人才生活补助每人每月2万元、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每人每月1万元。鼓励C类人才及团队在柳创新创业,最高可资助人才(团队)项目资金1000万元,3年内给予人才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万元、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每人每月5000元。
    福利二: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最高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

对企事业单位新录用和来柳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柳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给予生活补助: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期限3年(其中新引进到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或来柳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补助期限5年); 获得学位的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补助期限1年﹝其中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及学科毕业生和国际一流大学(权威机构综合排名前500,下同)毕业生补助期限3年﹞。获得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等非柳州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来柳面试或有意在柳就业创业的,可凭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租房合同可申请最长6个月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
    福利三:新引进人才购置首套住房最高补贴500万
    对新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对出站留柳或来柳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的科研经费。对在柳自主科技创业的博士和硕士,依据创业项目市场前景和效益评估情况,分三档给予博士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硕士10万元、25万元、50万元的创业经费。
    新引进人才在我市购置首套家庭住房的,参照下列标准给予购房补贴:A类人才最高500万元;B类人才最高300万元;C类人才最高200万元;D类人才50万元;E类人才30万元;F类人才8万元;G类人才5万元;H类人才最高2万元。未享受购房补贴或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参照下列标准给予租房补贴:A、B类人才 3500 元/月,连续发放5年;C、D类人才 2500 元/月,连续发放5年;E 类人才1500元/月,连续发放5年;F类人才1000元/月,连续发放3年;G类人才500元/月,连续发放3年;H类人才按500元/月,发放1年。
    福利四:在柳创业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在柳创办小微企业的各类人才,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10万元至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和相关融资扶持;吸纳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年至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实施后形成规模或直接创办规模以上的企业,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高层次人才集聚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创新创业奖。
    福利五:来柳指导人才最高给予每年2万元津贴
    积极推进柔性引进人才,深入实施“双百人才工程”,聘请和邀请市政府顾问及国内外人才来柳考察指导,促进专家与企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对接。每年给予受聘担任政府顾问和“双百专家”发放岗位津贴,两院院士2万元、其他顾问1万元、双百专家5000元。
    福利六:5年内全市人才公寓不低于5000套
    采取租用、改建、新建、购买等多种方式在全市推动人才公寓建设,由市财政投资建设、购买一批住房或整合、改建一批存量房产作为市本级人才公寓,鼓励各城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和市属各单位充分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5年内全市人才公寓不低于5000套,为来柳且尚未在柳州市购买住房和未享受政府购房(租房)补贴的各类人才,以优惠租金的方式提供为期2年的住房保障。
    福利七:企业引进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机构等引进和推荐人才,为我市每引进1名A类、B类、C类、D类人才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各城区、园区对其辖区范围内招才引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可适当予以奖励。

三大福利激励和培育本土优秀人才

《措施》也十分重视本土人才的激励和培养,本土人才也有三大福利可以享受!
    福利一:大力培育“龙城金蓝领”,奖励丰厚
    大力培育“龙城金蓝领”,鼓励支持在柳企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学习提升,对新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与驻柳或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对代表柳州市参加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得奖项名次的个人,按1:1的比例配套奖励,并给予所在企业3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每3年评选一次“龙城技术能手”,对获评个人给予奖励2万元。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申报成功奖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次年起每年分别给予经费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次年起每年分别给予经费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事业单位改善提升技能人才结构比例,连续三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3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福利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最高可奖励10万
    鼓励支持在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学习提升,对获得证书后与驻柳或市属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对新获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证书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DBA(工商管理博士)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工商管理高级总裁(MBA)班或工商管理高级总裁研修提高班结业证书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新获得特级职业经理人、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每年组织100名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国内外高端定制培训班。
    福利三:优秀学者、专家、名家均有各种奖励
    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人选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入选八桂学者、自治区优秀专家的人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制度,对享受工业企业特殊津贴的专家,管理期内每人每年给予一次性政府特殊津贴5万元。建立柳州市名师、名医、名家、农业专家特殊津贴评选制度,每两年评选一次,管理期内每人每年给予一次性特殊津贴2万元至4万元。鼓励和支持各行各业在职中青年优秀人才自费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对获得相应学位并在柳继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的,给予硕士2万元、博士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及用人单位已经给予补贴的不予重复奖励)。
    ■推进平台建设吸引高端人才
    为支持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和科研机构,以及一流高校来柳发展,推进平台建设,新的人才政策在这方面有了较大突破,提供以下福利。

福利一:在建设资金、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支持国内外机构在柳州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转移机构,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签署培育协议的,在合同期内,每年给予工作经费20万元,绩效考核合格,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档另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绩效经费支持。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研发机构建设资金;对经认定的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不低于80万元的研发机构建设资金。对国家级科研院所、一流高校,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在本市新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或分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建设资金、项目审批和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福利二:新建立工作站最高一次性给予50万元
    大力支持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专家(名教授)工作室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工作站、专家(名教授)工作室和申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新建立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名教授)工作室和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经费50万元、30万元、30万元、10万元。
      此外,为了优化服务体系,激发人才活力,《措施》还在健全体现人才价值的薪酬制度、建立灵活的编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更多《措施》详细内容以及人才的具体分类标准,读者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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